电子商务法草案今日三审:微商纳入经营者范围
时间:2018-06-20 11:42 来源:微商新闻网 发布者:admin 栏目:资讯
微商被列入电子商务经营者范围。6月19日,中国第一部电商领域综合性法律《电子商务法(草案)》第三次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,有建议指出,在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范围中,要将通过微信、网络直播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菅者涵盖在内。
与此同时,草案还明确,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,排除、限制竞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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